【广东专题】商品录入与上架你搞清楚了吗?
之前已经介绍了广东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协议申请的相关问题,供应商申请的协议审核通过后,就可以正常开展业务了,但是不少厂商反馈,无法录入商品或录入的商品在电子卖场找不到,这是为什么呢?
厂商录入商品的主要操作步骤:
1、在集采馆【我的商品】页面点击【录入商品】;
2、在商品录入界面选择协议【厂商商品】;
3、选择品目、品牌、型号,型号可通过【自定义】录入;
4、点击【下一步,发布商品】,最后【保存】。
无法录入商品的的原因:
1、只有厂商才能录入商品,经销商只能对厂商录入的商品进行报价,所以请确认入驻的企业是否为厂商且申请的是厂商协议。
2、协议审核通过后才能开展对应业务,协议审核一般需要两个工作日,所以请确认申请的厂商协议的状态为“已通过”。
商品在电子卖场却找不到的原因:
1、商品未上架
厂商新录入的商品默认为下架状态,需要在商品列表页点击商品右侧的【上架管理】,输入主商品价格,点击【上架】,弹出“商品上架成功”的提示即为上架成功。
2、商品被下架
广东电子卖场的商品管理采取事后巡检机制,虽然录入商品不用审核,但商品录入的信息和设置的价格等需要符合电子卖场商品管理规则和信用管理规则,违规商品将被下架,供应商还会面临相应的违规处理。
注:
● 不能录入商品可能是因为协议审核被退回,可在协议列表右侧查看退回原因,根据退回原因进行修改/补充后,再重新提交审核。
● 电子卖场商品虽然不用审核,但录入的商品同步需要时间,录入后半小时左右可在商品列表找到对应商品,进行上架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