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政府采购标准化产品上移采购执行权限”尚不具备条件

2021-08-12

财政部:“政府采购标准化产品上移采购执行权限”尚不具备条件

 

澎湃新闻记者 钟煜豪

 

8月10日,财政部官网公开的一份人大代表建议复文指出,按照预算法、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我国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一级采购,上移集中采购权限不仅涉及预算级次管理、集中采购机构设置、资金支付等问题,还涉及央地财权事权划分等体制机制问题。我们认为,在现行法律制度框架内,尚不具备直接上移集中采购权限的条件。

 

此前,全国人大代表郑坚江提出了关于政府采购汽车、家电、办公用品等标准化程度高的产品上移采购执行权限的建议。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执行权限下放,有利于批量小、有特殊要求、时间紧的商品物资采购。郑坚江认为,但对标准化程度高的产品,每年全国政府采购量巨大,执行权限下放大幅降低了该类产品的政府采购效率,未能形成批量优势,导致采购成本上涨、产品质量难以得到保障、腐败行为制约难度大等问题。加上各地采购标准规则不统一,致使企业无法明确产品标准,定制化开发配套,成本增加,阻碍行业水平提升。

 

郑坚江拿国家电网举例说道,对标准化程度高的产品,均由国家层面进行统一招标采购。而对有定制化需求的产品,也是由省级机构执行采购。这种既集中统一又分层分级的采购管理,有效提升了执行效率、大大降低了资源浪费。又如,2020年11月5日,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招标采购。在启动集中采购前,国产冠脉支架的平均售价在8000元-1万元,进口冠脉支架的平均售价在1.2万元-1.5万元,而通过集中采采购招标后,冠脉支架的平均中标价下降至700元。从整体采购成本来看,从集中采购前的120亿降至10亿,大幅降低了成本。

 

财政部此次答复称,建议中提出的标准化程度高的产品上移采购权限、提升标准化水平、降低采购成本等建议对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为充分发挥集中采购规模优势,提高集中采购效益效能,降低采购成本,财政部积极推动批量集中采购工作,指导中央集中采购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将日常工作中采购量较大的台式计算机、打印机、空调机等办公设备纳入批量集中采购范围,降低采购价格。据统计,2020年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产品价格低于主流电商价格15%以上。四川、广东等省份批量集中采购台式计算机、空调机产品价格低于主流电商价格20%以上。

 

财政部表示,为加强集中采购管理,财政部将进一步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着力开展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研究制定采购需求标准。财政部将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针对集采目录内通用产品,结合产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和所需实现的政策功能目标,研究制定产品需求标准,提升质量和标准化水平,促进公平竞争。

 

二是继续推进批量集中采购。推动各省将需求标准统一、有一定采购规模的产品,纳入批量集中采购范围,归集采购需求后统一实施采购,发挥规模优势,降低采购价格。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部门自愿联合,将有共性需求的产品和服务统一委托一家采购代理机构集中带量采购,提高采购绩效,降低采购成本。

 

三是推动特殊需求产品集中采购。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和疫苗管理法有关规定,指导集采机构开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集中采购工作。对其他有特殊采购需求的产品,将根据工作需要,逐步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或制发专门规定,进行全国或省域统一采购,提高集中采购效益效能。

 

来源:澎湃新闻

 

齐鲁云采聊城市网上商城运行成效明显

广东:探索实施政府采购首台(套)装备、首批次产品、首版次软件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