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财政局多举措提高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质效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程建华 通讯员 翟新聚
近年来,菏泽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决策部署,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牵引,以最大限度服务采购当事人为抓手,聚焦政府采购痛点、难点发力,不断治弱项、补短板,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逐年提升。
搭建“1+1+N”的政府采购平台模式,为采购人提供多元选择机会
围绕全力打造公平、公开、公正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首创“1+1+N”电子平台建设新模式。两个“1”是指:菏泽市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菏泽市政府采购监管平台;“N”是指:菏泽市财政局实行多个电子交易系统无门槛进入模式,目前,已引进六家社会主体建设的电子交易系统,并已实现与菏泽市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监管平台的互联互通。政府采购各主体可自主选择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全流程电子交易,形成开放竞争的市场机制,有利于市场主体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实现优胜劣汰的良性发展态势。
全面实行负面清单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等政府采购参与主体在制定采购需求、设置资格条件、商务条款、评审因素,以及评审过程、采购执行、合同签订及履约支付等42类132项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各方主体责任,营造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实现网上远程投标和不见面开标,极大方便采购当事人
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借助移动终端技术,使用无介质扫码CA,实现全省移动CA扫码互认互联,极大地方便投标人。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直接在线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电子招标文件免费在线获取,实现了“零跑腿”。推行“不见面”开标,依托“数据多跑路”,投标人全程“足不出户”,为本地企业赴外地投标、外地企业参加本地投标提供便利,特别在疫情防控期间,有效避免了人群聚集,又给供应商节省了差旅和打印的费用。2020年,全市共发布招标公告3537个。以一个项目标书差旅和打印费用1000元算,2020年为投标人节省资金3537000元。
多元施策,切实减轻供应商资金负担
对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免收投标保证金,鼓励以保函等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减少供应商资金占用。实施预付款制度。规定各采购单位在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预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30%,并压缩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由原来的30日改为10个工作日,方便供应商更快地回笼资金。积极与银行、保险机构沟通协调,完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功能,推动金融机构、政府性担保公司和信用服务机构多策并举,发挥“财、银、担、信”的功能叠加效应,破解供应商融资难题,全面提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效率和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