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提升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和水平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监管,不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严格执行自治区统一集采目录,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着力提升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和水平。
一是严格执行自治区统一集采目录。对于单次采购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400万元的项目,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对于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项目,按照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采购;
二是着力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要求采购单位建立完善本部门、本单位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完善采购事项内部决策机制,细化采购流程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和执行标准;
三是加强政府采购事中监管。主要对采购程序是否规范、评审过程是否公平、评审现场纪律是否严肃、各方职责是否履行到位、评审专家是否进行独立评审、评审时是否认真、评审专家的行为是否守规等方面进行监督;
四是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优化采购活动办事流程,规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证金收取和退还,督促采购人及时支付采购资金,简化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的材料,公开投诉联系方式;
五是加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执行政策的外部监督和内控监督,强化采购人的需求管理,推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切实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要求;六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告管理,统一信息发布渠道,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行为,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切实做到对外提供的政府采购信息的真实、准确、合法,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及时、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