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让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迈向专业化
《海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了。《办法》对采购代理机构管理、从业管理、记分考核和监督检查相关事项提出了明确要求。海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对《办法》都是怎么理解的?在这一个月的过渡期,采购代理机构应该做好哪些衔接工作呢?《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了海南省公共资源服务交易中心(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徐秀裕和海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相关负责人。
“《办法》明确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对代理机构严格考核等,我认为这些都是好事,对于提升代理机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有一定好处,要求代理机构始终将服务要摆在第一位,有助于提高专业化建设,同时对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起到积极的作用。”徐秀裕说。
《办法》明确了两项奖励事项和85种扣分情形。对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参加业务测试和集中专业培训情况给予奖励分,分值2-6分不等。对各级财政部门在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照本办法的相应条款予以扣分,依据轻重程度分别扣2分、3分、6分和12分。
徐秀裕认为,《办法》奖励和惩罚相结合,是对代理机构执业能力的鼓励和鞭策。只有做到了奖罚分明,才能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进而推动政府采购代理行业的发展。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代理机构应当发挥专业分工优势,不断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否则就会影响采购效率。海南自贸港建设时间很宝贵,要拿出“一天当三天用”的干劲,如果相关采购项目委托给不专业的代理机构,本来可以一次招标完成的项目一旦采购失败,影响会很大,可能还要花费三十多天时间重新进行公开招标。所以,对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专业化管理,可以提高采购效率,服务更加便民化。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
除记分考核外,《办法》还要求代理机构建立符合规定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鼓励专职从业人员参加省级财政部门组织的业务测试。代理机构应当加强对专职从业人员政策法规、职业道德等方面的继续教育培训。鼓励专职从业人员参加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政府采购行业协会或依法取得与政府采购领域相关的社会培训资格的机构组织的培训。
接受记者采访的大部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相关负责人都认为,设置加分项可以激发正能量,可以提高团队的凝聚力和工作积极性。
海南恒高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对代理机构来说,肯定会有一定的压力,目前海南几百家代理机构,能按记分考核要求真正做到只有少部分。《办法》一旦认真执行,必然会淘汰一部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从业者。但是,有压力就会有动力,在一个月的过渡期内,其公司将严格按照《办法》贯彻落实,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抓好问题整改,提高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