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的公示
为进一步简化进口产品核准流程,提高核准效率,在2017年发布的《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闽财购〔2017〕4号)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采购的实际情况,经向省直有关单位、省属高校、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征集意见并组织相关行业专家进行论证后形成新一期清单。清单包括《省级政府采购进口医疗设备清单》和《省级政府采购进口办公设备及仪器仪表设备清单》(详见附件1、2)。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7月6日至7月10日。如有反馈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书面提交至福建省财政厅采购办。
联系电话:87097402,传真:87097176
福建省财政厅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