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加快建设适应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的现代信息平台
为建立政策功能完备、技术支撑先进、监管机制健全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福建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近日审议通过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福建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对福建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并强调从四个方面加快建设适应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的现代信息平台。
一、放管结合,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推进政府采购网上审批审核,通过线上刚性流程限制“隐形门”“旋转门”,充分保障采购人自主权。在进口产品在线审核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采购方式网上办理,对采购进口产品较为集中的品目,统一组织专家论证,审慎确定“进口产品清单”,清单内产品免核准、免论证。对年初预算明确、项目类型相近、组织实施方式类似的非招标采购方式审批,探索集中办理,提高审批效率。同时,夯实采购人内控管理,将政府采购内控管理的理念、制度、措施嵌入信息系统。
二、便捷透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升参与采购活动的便利性,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疫情期间企业免缴缓缴社保、税收政策,简化或减少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完善远程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功能,实现供应商“零接触”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加强电子档案应用,减少纸质材料。推广电子投标、履约保函,降低企业参与成本。同时,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实现“无公开不采购”。
三、创新监管方式,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完善电子动态监管,将法律法规禁止性、限制性规定转化为电子监管节点,对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实行“红灯”禁行和“黄灯”警示,由事后监管向事中事前延伸。客观、完整记录交易全过程信息,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加强对交易和预警等信息的统计分析和综合利用,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开展信用在线评价及应用。
四、健全交易机制,提升政府采购效益。按照财政部数据标准和交易规则,建立适应不同采购方式、不同交易规则的电子交易流程。强化对联合、批量、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的技术支撑能力。在实现采购项目100%在线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合同签订、履约验收、信用评价、用户反馈、提交发票、资金支付等线上流程,不断丰富全程在线的内涵,推动政府采购便利高效运行。同时,建设高效便捷、价格管理机制健全的网上超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