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出台《意见》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

2020-06-30

陕西省财政厅出台《意见》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


6月21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日前,该厅发布了《关于加强采购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规范采购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力运行、强化内部流程控制,让采购人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

《意见》提出,采购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要按照“全面管控与突出重点并举、分工制衡与提升效能并重、权责对等与依法惩处并行”的基本原则,以“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为主线,通过制定制度、健全机制、完善措施、规范流程,逐步形成依法合规、运转高效、风险可控、问责严格的政府采购内部运转和管控制度。相关单位要做到约束机制健全、权力运行规范、风险控制有力、监督问责到位;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意见》还明确了预算单位的主要任务: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决策机制、加强内部审核、强化流程控制。其中,强调预算单位是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内部工作机制,重点加强对采购需求、采购预算、政策落实、信息公开、履约验收、结果评价等方面的管理;主管预算单位应当明确与所属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管理、执行等方面的职责范围和权限划分,细化业务流程和工作要求,加强对所属预算单位的采购执行管理,强化对政府采购政策落实的指导。

《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版)》启用

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日照分站开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