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实施2个月,现状如何?

2020-05-14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实施2个月,现状如何?


202032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采购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让供应商提前获知政府采购信息,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从而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升采购绩效。

据悉,本次采购意向公开工作遵循“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2020年在中央预算单位和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市本级预算单位开展试点。规定的采购意向包括主要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及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为便于供应商提前了解采购信息,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创造条件积极推进采购意向公开(涉密信息除外)。自2020年起,选择部分中央部门和地方开展公开采购意向试点。在试点基础上,逐步实现各级预算单位采购意向公开。

时间过去两个月了,采购意向公开工作进行的怎么样了呢?小编查询各政府采购单位网站发现,目前除了各试点单位积极响应采购意向公开工作,部分非试点单位也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进行试点。

北京

北京市财政局印发了《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市级预算单位、区级预算单位及协议采购意向公开相关要求及各部门监督考核责任。

上海

2020年,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教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开展采购意向公开试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400万元)的政府采购项目纳入采购意向公开试点范围(涉密信息除外),上述试点预算主管部门应按照通知要求汇总审核后公开本部门、本系统所有预算单位的相应采购意向。

湖北

湖北省财政厅遵循“积极稳妥,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一方面加快信息化建设,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开启“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专栏,集中展示全省政府采购意向信息。同时,支持荆门市财政局“先行先试”,在湖北省率先启动展采购意向公开试点工作。目前,已有多家预算单位在专栏中公开多批政府采购意向信息。

公开采购意向有利于提升政府采购的透明度,预防腐败,帮助供应商提前了解项目信息,早做准备;使采购人的需求得到更好的完善和满足;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可以说是一项一举多得的举措。

为满足新形势下的政府采购需求,公采云也在不断优化产品和服务模式,积极配合各地财政部门开展公开采购意向相关工作,优化公采云平台信息化功能,确保采购意向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扩大政府采购透明度,使政府采购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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