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子卖场启用标准商品参数体系

2022-04-11

内蒙古电子卖场启用标准商品参数体系




       3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发布《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商品管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为规范电子卖场标准商品参数和上架管理,进一步提高对电子卖场商品的监管水平,规范供应商商品上架行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标准商品参数体系。


       《通知》指出,标准商品参数体系包括品目、品牌、参数等要求,未按标准参数上传的商品将无法上架。供应商应于2022年5月1日前按照标准商品参数体系要求,及时对已上架的商品进行调整。5月1日前供应商已上架的、未调整的商品尚可在电子卖场进行销售,但5月1日后电子卖场将对未调整的商品统一进行下架处理。


       此外,《通知》还调整了电子卖场供应商征集机制及成交原则和互联网电商接入接口,进一步拓宽供应商征集入围渠道,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门槛,确保电商商品信息更加完整、规范,便于采购人精准选购。




       以下为《通知》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商品管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自治区本级各预算单位,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财政局,各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运营管理机构),各政府采购当事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以下简称“电子卖场”)自2020年1月上线运行以来,已累计上架商品61万余件,为采购人多频次采购各类通用类货物服务提供了便利,大大提高了采购效率,节约了采购成本。为规范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商品标准参数和上架管理,提高电子卖场商品标准化水平,精准实施商品价格监测,全面落实电子卖场供应商征集“信用+承诺”入驻模式,促进公平竞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电子卖场标准商品参数和上架管理


       进一步提高对电子卖场商品的监管水平,规范供应商商品上架行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标准商品参数体系。


       (一)各级电子卖场入驻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标准商品参数体系规定的品目、品牌、参数等内容要求录入及上架商品。未按标准参数上传的商品将无法上架。对于标准商品参数体系中不存在的商品品目、品牌对应的已上架商品,电子卖场将统一进行下架处理,相关供应商应按照标准商品参数体系要求重新上架商品。


       (二)各级电子卖场入驻供应商应于2022年5月1日前按照标准商品参数体系要求,及时对已上架的商品进行调整。5月1日前供应商已上架的、未调整的商品尚可在电子卖场进行销售,但5月1日后电子卖场将对未调整的商品统一进行下架处理。因未及时进行商品调整所导致的无法交易后果,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调整电子卖场供应商征集机制及成交原则


       进一步拓宽供应商征集入围渠道,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门槛,确保电子卖场采购活动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现对自治区本级电子卖场供应商征集机制及成交原则进行如下调整:


       (一)取消自治区本级“网上竞价”厂商模式。原自治区本级网上竞价入围厂商和经销商需重新申请自治区本级“常态化征集货物类网上竞价供应商协议”。


       (二)取消自治区本级“汽车馆”厂商模式。原自治区本级汽车馆入围厂商和经销商需重新申请自治区本级“常态化征集货物类乘用车客车供应商协议”。


       (三)取消厂商上架维护商品模式。由原厂商上架维护商品模式改为各入围供应商自行上架维护商品。各入驻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标准商品参数体系录入及上架商品。


       (四)调整自治区本级网上竞价“单品牌竞价”“多品牌竞价”成交原则。自2022年5月1日起,按以下成交原则执行:1.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时,作废标处理。2.报价供应商满足三家的,报价不同时,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时,以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采购人选择非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应说明理由,选择理由将与成交结果一起进行公告。


       (五)汽车馆成交原则不变。


       三、规范互联网电商接入接口


       按照电子卖场标准商品参数体系要求,为确保电商商品信息更加完整、规范,便于采购人精准选购,互联网电商接入接口规范将进行调整和升级。


       (一)各互联网电商应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卖场互联网电商接入接口规范V2.0》及时进行接口升级改造,并按要求开展电商接口联调测试工作(接口联调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各互联网电商在电子卖场上架商品的方式不变,仍通过API接口录入及上架商品。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互联网电商接入接口规范V2.0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3月21日

       内容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政采商城电子卖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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