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加规范、高效、廉洁、安全地保障全军自行采购工作,确保军队自行采购平台商品规范、管理高效、交易便捷,平台对商品执行规范的品类划分和管理制度。平台上的商品目录由大类和品种两级组成,由军委后勤保障部采购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和管理,根据部队采购需求动态调整确定并发布。
19大类商品及细分品种
电脑整机
大型家电
网络产品
厨房电器
通信器材
电脑配件
摄影摄像
健康卫生
数码配件
五金装饰
办公家具
办公设备
文具耗材
汽车用品
生活用品
生活电器
文体器材
粮油食品
工程建材
商品及配套服务要求
(一)满足国家或行业的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三包政策及相关产业政策。
(二)来源渠道合法,保证原厂原装、全新正品。
(三)严格按照商品目录分类上架。生产商只能申请上架本公司生产的商品,但具有优先上架权。
(四)商品名称符合命名规则,商品型号规格、商品详情、商品图片、商品属性信息等与商品名称保持一致。
(五)除军队专用产品外,应当是市场在售的标准化商品,且规格型号、配置参数、服务标准等应当与市场销售的商品信息保持一致,具有明确的生产许可、技术参数。未在市场销售的、未定型的,以及定制或技术参数特殊的商品,不得在平台上架。
(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自商品到货日起7日内无理由免费退换货服务。
(七)应当为同期市场主流商品,且报价不高于同期大型电商自营商品平均销售价格。供应商自有销售平台的,商品价格不得高于自有销售平台实际销售价格。
(八)电商申请上架商品时,应当提供电商自有销售平台或市场公开渠道的商品链接;生产商和销售商申请上架商品时,应当提供市场公开销售的链接或证明。
(九)商品价格一般包含运输、安装费用。运输、安装、施工、集成等费用需要单独收取的,供应商应当明确收费标准,并与采购员协商一致后可以按标准单独收费;没有明确收费标准的,不得单独收取费用。
(十)图书、音像、生鲜食品等存在风险隐患的商品及违禁和管制商品严禁上架,严禁依托平台采购。
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职责
供应商应当按时完成商品上架申请及价格、库存、服务等相关信息的录入更新等工作,提供的上架商品信息应当完整、准确,并接受社会各界对商品质量、价格及服务的全面监督。电商和具备自有销售平台的生产商,可以向采购服务中心申请通过系统对接实现相关数据同步更新,系统接口开发工作由电商或生产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应当配备专人负责平台相关工作,包括商品、价格及服务等信息的维护,采购业务处理,以及业务咨询、退换货、纠纷处理等售后服务。
2、报价要求
电商和大型销售商入围后,应当对数量不少于1000款的重点商品进行报价,报价数量不足的不得参与在线竞价、在线询价和快捷招标项目。
3、自营要求
电商和生产商通过平台提供的商品应当是自营商品,商品所有权应当属于电商或生产商。
4、供应商权利:
(一)参加平台采购活动,公平参与竞争;
(二)申请上架商品;
(三)在供货范围内自主选择商品报价;
(四)参与包含入围品种的采购项目;
(五)对需求公示和中标(成交)结果公示提出合理质疑;
(六)投诉或举报采购人员、其他供应商的不良行为。
5、供应商义务:
(一)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军队采购法规政策,遵循商业道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和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
(二)按照平台约定开展商品销售及售后服务,提供技术保障;
(三)及时添加、更新商品和价格信息;
(四)按采购员要求送货并提供采购凭证;
(五)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
(六)主动提供具有关联关系的已入围供应商名单;
(七)遵守军队各项保密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八)接受各级采购管理部门、采购服务中心、采购员以及社会各方的监督。
6、售后服务:
(一)设立专门服务团队,提供平台业务代表、客服联系电话和在线咨询服务,及时妥善解决售后服务问题;
(二)按照规定的时间以及订单明确的地点完成配送服务,保留完整准确的物流信息数据和配送验收单据;
(三)属于需要安装的商品,配合采购单位完成商品的安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安装调试、预约安装服务;
(四)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自采购单位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免费退换货服务;
(五)商品质保期内出现商品质量或售后服务纠纷的,在服务承诺及约定范围内妥善解决。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商品厂商推诿质量、服务责任时,承担最终责任并提供服务保障;
(六)提供完备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对象、服务时间、服务热线、三包服务、正品保证、物流配送及订单处理服务(包括发票)、退换货及退款服务、维修与安装服务等内容;
(七)供应商应当针对偏远地区采购单位制定专门的服务条款,并承诺提供正常的采购服务与售后保障。
来源:军队自行采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