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开展政府采购评价工作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日前,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办发布《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评价工作的通知》,12月13日0时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评价功能正式上线试运行。即日起,凡是开展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应按照系统中对应身份的评价单内容,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评价,同时,系统也将对你们评价的落实情况进行收集。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评价工作的通知》
政府采购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政府采购工作质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12月13日0时我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评价功能正式上线试运行。即日起,凡是开展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应按照系统中对应身份的评价单内容,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评价,同时,系统也将对你们评价的落实情况进行收集。感谢支持。
附件:政府采购活动评价操作手册
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办
2021年12月15日
政府采购活动评价操作手册
01 采购人诚信评价操作流程
① 我的评价单
▼ 在项目办结之后,可登录系统点击【诚信评价】进入评价页面;
▼ 点击【我的评价】,选择需要评价的项目;
▼ 采购人可在项目办结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参与该项目的代理机构(集采)、专家点击【评价】进行评价;
注:如逾期未进行评价的,系统将自动对代理机构(集采)默认评价70分(基本满意),对专家默认中评。
▼ 点击【历史评价】可查看评审结束的项目评价信息。
② 对我的评价
点击【我的评价】中对应的项目,可查看其他用户对我的评价。
02 代理机构(集采)诚信评价操作流程
① 我的评价单
▼ 我在项目办结之后,可登录系统点击【诚信评价】进入评价页面;
▼ 点击【我的评价】,选择需要评价的项目;
▼ 代理机构(集采)可在项目办结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参与该项目评审的专家点击【评价】进行评价;
注:如逾期未进行评价的,系统将自动默认中评。
▼ 点击【历史评价】可查看评审结束的项目评价信息。
② 对我的评价
点击【我的评价】中对应的项目,可查看其他用户对我的评价。
03 专家诚信评价操作流程
① 我的评价单
▼ 在项目办结之后,可登录系统点击【诚信评价】进入评价页面;
▼ 点击【我的评价】,选择需要评价的项目;
▼ 专家可在项目办结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组织该项目的代理机构(集采)点击【评价】进行评价;
注:如逾期未进行评价的,系统将自动默认评价70分(基本满意)。
▼ 点击【历史评价】可查看评审结束的项目评价信息。
② 对我的评价
点击【我的评价】中对应的项目,可查看其他用户对我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