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正式发布
2020年05月29日,山东省财政厅发布了《山东省财政厅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鲁财采〔2020〕24号)。
注:虽然清单的适用主体为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但建议评审专家和采购供应商也进行研究。
以下为清单内容:
山东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正式发布
2020年05月29日,山东省财政厅发布了《山东省财政厅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鲁财采〔2020〕24号)。
注:虽然清单的适用主体为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但建议评审专家和采购供应商也进行研究。
以下为清单内容: